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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的未成年人犯罪防治对策(一)(谈谈未成年犯罪的预防措施) -凯发k8国际官网

本文作者

朱华钰

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曾在律所、检察院等地实习,拥有丰富实践经验;专业知识功底扎实,工作严谨认真、尽职尽责,时刻保持着认真积极的学习态度和工作热情,坚定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社会调查报告。

01

建立完善的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

社会调查作为了解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重要环节社会调查报告,有必要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进行措施深化,具体来说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完善:

一是对建立起事后评价机制,以此来对社会调查的保障效果进行合理评估社会调查报告。通过设立具体的评估标准,从而保证评价效果能够具体可观。根据不同涉嫌犯罪的未成年的处遇,与承担社会工作管理职责的机构协同,来评价整个保护工作的实际效果,并作为相关部门的工作考核依据,主要体现在特别程序规定的具体落实过程之中,并且可以围绕此类案件在内部进行专项审查。

二是在庭审中突出社会调查的作用,具体来说要由未成年人犯罪检察科牵头,然后借助侦察机关和社会组织的力量,在具体的调查操作流程下,为所有需要进行调查项目搜集足够的材料,从而使得进入到审判阶段中,能够主要围绕一份详尽的社会调查报告进行质证,从而体现出国家刑事司法体制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社会调查报告。

02

细化检察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的基点应该是针对未成年人特别是原生社会生活存在缺陷的涉罪未成年人,力图通过特别程序的保护制度设计来改变涉罪未成年人自身社会支持不足的现实社会调查报告。检察机关内部的未成年人犯罪检察部门,目前也存在人员不足的情况,但是短期内这一问题难以得到根本解决,因此有必要朝着未检工作专业化的方向,以特别程序为切入口,对当前的未成年保护工作进行不断细化。

通过考察当前的司法实践情况,目前未检部门需要开展的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三类:首先是在刑事诉讼的检察机关能够介入的阶段履行好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的权益保障职责;其次是在整个诉讼活动中,结合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进行心理干预,比如进行一对一的辅导树立、帮扶引导等;最后则是归纳总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具体着力点,比如对网吧场所进行集中规范、对重点社区的儿童进行深入教育等社会调查报告。

通过参考英国保释支持小组评估指标和上海等地的探索经验,某区司法机关建立了非羁押措施可行性评估制度,以表格形式进行分类计分折算总分的方式决定对涉罪未成年人是否采取非羁押措施,这种强调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风险评估量化评价指标是一种学界普遍认可的制度建构思路社会调查报告。目前要完成上述的工作,是需要其他行政机关予以配合的,当然社会上已经出现具体从事未成年人心理研究的社会组织,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请求这类组织选派人员予以协助。同时有必要将未检部门的工作划分一部分出去由其他机关和组织来承担,未检部门只需要事前进行必要指引即可,这样能够使得部门的工作人员能够专心于业务的磨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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